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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延期申报纳税
摘要:
我们都知道企业必须要申报纳税但是我们可能不知道企业是否可以延期申报纳税,这个问题或许是很多创业者心中的疑惑,但是为什么要延期申报纳税呢?因为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经营不善,效益不佳,资金周转困
我们都知道企业必须要申报纳税但是我们可能不知道企业是否可以延期申报纳税,这个问题或许是很多创业者心中的疑惑,但是为什么要延期申报纳税呢?因为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经营不善,效益不佳,资金周转困
我们都知道企业必须要申报纳税但是我们可能不知道企业是否可以延期申报纳税,这个问题或许是很多创业者心中的疑惑,但是为什么要延期申报纳税呢?因为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经营不善,效益不佳,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发生,而恰巧又到了企业申报纳税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肯定是想延期申报纳税而缓解一时之急的,今天联创财税来告诉你答案,解决你的疑惑。
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延期申报纳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
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当期计提数。”
企业延期申报纳税的注意事项:
1.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税务机关在告知纳税人结算过程中,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在结算补税时不加滞纳金。
3.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延期申报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结。
以上就是企业可以延期申报纳税的三种情形了,不过在这里联创财税提醒大家,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申报纳税,但如果出现资金难以周转而延期申报,一定要记得在3个月后要按时纳税哦。
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延期申报纳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
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当期计提数。”
企业延期申报纳税的注意事项:
1.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税务机关在告知纳税人结算过程中,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在结算补税时不加滞纳金。
3.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延期申报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结。
以上就是企业可以延期申报纳税的三种情形了,不过在这里联创财税提醒大家,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申报纳税,但如果出现资金难以周转而延期申报,一定要记得在3个月后要按时纳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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