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咨询热线: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企业代账中的出差住宿费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19-10-10
文章作者:西安公司注册
摘要:
联创财税带您了解:不一样的出差住宿费报销办法 以下仅供参考,原则是拿专票全额报,拿普票不报销税额! 《公司出差住宿费报销办法》摘要: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部分自
  联创财税带您了解:不一样的出差住宿费报销办法
  以下仅供参考,原则是拿专票全额报,拿普票不报销税额!
  《公司出差住宿费报销办法》摘要: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其中住宿费限额标准,是按照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不含在途天数)和岗位职位住宿费标准计算。
  2、出差人员凭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原则上需要取得住宿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
  (1)、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超过限额的,按照票面价税合计全额报销;超过公司规定限额,按照限额报销,超过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取得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超过限额的,按照票面金额报销,税额部分自理,不予报销;超过公司规定限额,按照不含税限额报销,超过不含税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举例
  企业规定部门经理住宿费标准为530元/天,某部门经理出差住宿一天:
  (1)实际住宿费发生424元,取得专票,则全额报销;
  (2)实际住宿费发生424元,取得普票,其中票面税额24元,则报销400元,税额24元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3)实际住宿费发生630元,取得专票,则报销530元,超过标准部分100元自理,不予报销;
  实际住宿费发生630元,取得普票,则报销500元,超过标准部分130元自理,不予报销;
  4、税务政策提醒:住宿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费用报销方面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9-88889793


联创财税·慧算账:】为广大铜川企业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报销

住宿

限额

超过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注册之前如何跟用户建立